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  为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,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科技创新与学术实践活动,设立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秦皇岛分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。

第二条 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秦皇岛分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,以解决问题和完成课题为核心模式,以项目为研究载体,注重方案设计,注重过程训练,注重激发学生科学研究兴趣,注重培养自主学习、团队协作以及提出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。

第三条 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遵循的原则是:“理实结合、鼓励创新、突出重点、注重实效”。选择资助项目遵循的原则是:“自由申请、公平立项、择优资助、规范管理”。

第四条  为规范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 

第二章  机构设置

第五条  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,校党委副书记、副校长担任副组长,教务处、学生处、财经处、资产处、科技处、审计室、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、团委等机关部门及各系负责人为成员的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秦皇岛分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,总体规划、统一部署、协调监督。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,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,发布信息,组织项目申报、评审、管理及项目验收与评价。

第六条  各系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小组,组长由系主任担任,聘任有关系副主任和老师参加。具体职责是:配合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工作,组织实施本系项目,并使本系人才培养工作与科研工作较好地结合起来;严格审查本系学生申报项目,在项目内容、完成质量、学生参加人数等方面严格把关;协调实验室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,并做好相关学生的管理工作。

第七条  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专家委员会,由相关学科老师组成,制定项目评审标准、组织具体评审、中期检查、结题答辩,评价项目实施效果,评选优秀成果,提出项目实施建议。 

 

第三章  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

第八条  各申报项目必须自主邀请我校老师担任指导老师,各系可根据项目需求帮助协调推荐指导老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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